细化实化党建职责 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发展计划司党支部制定印发《支委工作职责》
9月30日,发展计划司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发展计划司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会议由支部书记张合成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委员、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司纪检监察小组全体组员、各党小组组长、司工青妇组织负责人参加。
会议认为,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支部委员是加强党建工作的“关键少数”,支部工作要防止宽松软、实现严紧硬,需要“关键少数”切实履行党建职责,主动担当“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关键作用”,为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支委工作职责》遵循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细化了每名支委的具体职责,实化了每名支委的任务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水平。
会议指出,《支委工作职责》突出“一个强化、一个明确、一个量化”,是支委履行“一岗双责”的总遵循,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定职责、明要求,督促支部委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精神,全面理解“一岗双责”的内涵要求,充分认识到既要扎实做好业务工作,更要切实做好党务工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不断增强了自觉主动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提出了每一名支部委员的具体职责,把“三会一课一费”等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任务明确到了每名支委的头上。其中,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副书记负责督促执行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委员负责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纪检委员负责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学习宣传委员协助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群工青年委员负责举办班子成员讲党(团)课活动。三是量化工作要求。“每半年调研形成全司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报告”“每半年调研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每季度填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表”“每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1次党(团)课”,用数字对支委履行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支委作为支部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落实者,每一名支委都要进自己最大的努力,充分发挥最大的作用。一方面,要以贯彻实施《支委工作职责》为新的起点,从全局出发思考、谋划和推进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司党建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党章的指示、上级组织的要求,把支委先锋模范形象树立起来,把各项党建职责任务落到实处。(龚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