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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日期:2018-02-12 作者: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字号: 打印本页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国务院汪洋副总理在全国“两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要求,各省抓紧制定“两区”划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积极稳妥推进“两区”划定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张秀隆同志在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予以编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广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

  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根据《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稳定粮食和糖料蔗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进行“两区”划定,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划定条件。“两区”划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或糖料蔗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产粮(糖)大县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含“双高”糖料蔗基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此外,“两区”划定范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

  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等不得划入“两区”划定范围。“两区”划定的范围不得重叠。

  (三)主要目标。根据国家下达我区的1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131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90万亩)、1150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按照应划尽划、划好划优的原则,全面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将“两区”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做到数据可核实、位置可查证,用3年(20172019年)时间全面完成“两区”划定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两区”划定试点。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两区”划定试点工作,先行先试,为全面开展积累经验。2017年底前,完成全州县、桂平市、象州县3个县(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试点工作,以及横县、鹿寨县、合浦县、武宣县、扶绥县、河池市宜州区等6个县(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试点工作。

  (二)逐级落实划定任务。“两区”划定以县为基础精准落地;全区农垦、监狱系统的“两区”划定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纳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范围。全区各地要按照划定标准和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种植传统、发展潜力等情况,结合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积极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逐级将1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1150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农场(监狱)、村。

  (三)加强“两区”划定工作培训。自治区农业厅、糖业发展办、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就“两区”划定工作组织全区市、县两级开展培训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和划定技术规程,推广试点县(市、区)的先行经验与做法,并指导各地开展培训工作。全区各市、县(市、区)要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人员学习政策文件和划定技术规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印发宣传标语和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两区”划定政策以及开展“两区”划定工作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等,让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两区”划定工作。

  (五)成立组织机构成立自治区“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领导。各市要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成立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落实责任(201711月)。自治区、市、县三级建立“两区”划定工作协调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2.调查摸底(20171112月)。全区各地综合现有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影像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对划定范围、标准、条件进行科学研判。

  3.开展培训(20171112月)。借助试点经验,组织开展全区性的现场培训活动,对各县(市、区)技术骨干开展政策、技术的解读培训。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划定工作需要,开展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以及农场(监狱)划定工作人员培训。

  4.宣传发动(20171112月)。全区各市、县(市、区)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两区”划定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根据划定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两区”划定工作部署会。

  5.制定方案(201712月)。全区各县(市、区)根据自治区“两区”划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两区”划定工作方案,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糖业发展办、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实施阶段

  6.资料准备(201712月—20181月)。收集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垦和监狱系统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等成果资料,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以及其他规划资料、土地质量资料,各种现场核查所需的表格等。

  7.底图制作和实地勘查(2018210月)。将最新的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叠加分析,通过内业研判,综合分析可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农田空间位置、地类、数量、质量等,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形成工作底图。在内业判研基础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保片块图、数与实地一致,初步形成“两区”空间分布草图。

  8.公告公示和核实确认(20181112月)。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街道)、农场(监狱)或者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纸质图件,经当地乡(镇、街道)、农场(监狱)、村(组)审核后张榜公告公示。对提出异议的,作业队伍及时进行勘误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由村委、农场(监狱)在公告公示图件上签章确认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

  9.签订保护责任书和设立保护标志(201913月)。县(市、区)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逐级签订“两区”的保护责任书;县(市、区)与所在地农场(监狱)签订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保护责任书。同时,按要求设立“两区”保护标志。

  10.建立功能区数据库(201936月)。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文本和影像成果整合入库,形成“两区”信息数据库系统。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11.资料归档(201956月)。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要求,由县(市、区)、乡(镇、街道)相关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逐级上报各市、自治区相关管理部门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

  (三)总结验收阶段

  12.成果上报(201978月)。全区各县(市、区)开展“两区”划定成果自检自验与总结,并逐级上报。

  13.核检验收(2019910月)。自治区开展“两区”划定成果抽查核实,形成全区工作总结,报送农业部、国土资源部。201911月起谋划并稳步推进全区“两区”建设、管护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是“两区”划定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由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牵头,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由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国土资源厅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督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及时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各市、县(市、区)“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和评价考核;财政厅要统筹协调相关政策、项目、资金;自治区农业厅、糖业发展办要组织好相关技术培训,会同国土资源厅指导各地做好“两区”划定和上图入库,制定“两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二)强化政策支持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区域,今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原则上向“两区”倾斜。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和糖料蔗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拓宽抵押物范围,加大信贷支持。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区全覆盖。

  (三)强化物资保障全区各地要落实“两区”划定经费,统筹好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自治区、市、县三级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小组,加强上下联动,做好指导服务。财政厅要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各地划定成果考评结果作为相关支农项目分配因素,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地方予以倾斜支持,激励各地切实做好“两区”划定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全区各地“两区”划定工作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自治区农业厅、糖业发展办会同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对有关市、县(市、区)“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扎实的市、县(市、区),要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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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张秀隆副主席在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初,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简称“”两区),全面部署的“两区”划定建设工作,提出3年完成划定,5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定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提供重要支撑。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我区主要承担1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150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划定建设任务。去年11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将“两区”划定任务分解下达各市、县(区)。同时,自治区专门成立了“两区”划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作为组长。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动员和部署我区全面推进“两区”划定建设的有关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划定“两区”的重要意义

  划定“两区”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求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产业兴旺”的必然要求。通过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可以进一步聚焦核心品种和优势产区,将粮食和糖料蔗等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有利于为全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留出更大空间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坚实支撑,有利于实现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各地政府和农民发展粮食和糖料蔗生产积极性。

  二、准确把握“两区”划定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已经明确了“两区”划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大家要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科学规划我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为我区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划优保优,确保实现应划尽划。“两区”要建成粮食、糖料蔗的核心供给基地,耕地质量是重要保障。我们要切实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把光、热、水土条件好的优质地块优先划入“两区”,把产粮大县、“双高”基地县的耕地优先划入“两区”,重点将优质农田和耕地、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糖料蔗“双高”基地等优先划入“两区”,切实做到应划尽划,确保划定任务划优、划实、划到位。

  (二)细化任务,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自治区已经把划定任务分解下发,各市、县(区)必须树立全局意识,把国家的战略利益和长远利益放在首位,严格做到落实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村。自治区主要是根据各市、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其水田面积、粮食和糖料蔗种植用地面积、口粮自给率、糖厂需甘蔗量等因素,确定各市、县(市、区)的划定任务。各地也要综合考虑当地自然资源禀赋、粮食和糖料蔗生产发展潜力和口粮自给率等情况,及时将划定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划定任务逐级落实下去。

  (三)落到地块,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国家要求“两区”划定后要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行精细化管理。“两区”在哪里,有多少面积,种什么作物,都要能在图上找得到、看得见,使1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150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形成一张完整的种植结构图,无论在田里还是在图上,都要数据可核实,位置可查证,动态可监测,成为调控粮食和糖料蔗核心基地生产情况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图件、数据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原则上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要在宜蔗耕地和基本农田中划定。

  三、加强“两区”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两区”划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职责任务,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参照自治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县级是推进工作落实的前沿指挥部,要制定详尽周密的实施方案,把有关部门组织起来,把镇村干部发动起来,把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出来,把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强化分工协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两区”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和评价考核;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整合,落实划定工作经费;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好“两区”的划定任务,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的工作;林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两区”划定的相关工作。三要强化监督考核。自治区将研究建立“两区”划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并将“两区”划定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下一步,对工作推进扎实的市、县(市、区)通报表扬,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县(市、区)通报批评,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今后的“两区”扶持政策挂钩。

  同志们,“两区”划定工作是事关我区农业长远发展的重大任务,我们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做好“两区”划定的各项工作,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两区”划定任务,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