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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辉煌五年系列宣传之三十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日期:2021-08-23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字号: 打印本页

    经国务院同意,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按原渠道将现金发放到农户,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来自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资金加上原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三项补贴”增量资金,重点用于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 系和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这项政策改革实施范围广、给农民实惠多、政策反响好,既支持了小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又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重要支撑,在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巩固“三农”发展持续向好形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现阶段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具有标志意义的重要内容。

 

    一、政策指向性进一步提升

    这项政策改革,理顺了过去“三项补贴”资金与种粮、良种使用之间的关系,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一与承包耕地面积挂钩,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一致,并明确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农民提升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提升了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据统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覆盖2.2亿农户、近13亿亩承包地,亩均补贴约95元,户均补贴约564元,普惠性强,实实在在增加了农民收入,也促进了支农政策由“黄箱”转为“绿箱”,拓展了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

    二、政策实施成本大幅降低

    政策调整后,统一了原有“三项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程序,标准清楚明确,减少了基层多口径、多次核实种植面积的工作,政策落实更加简便、快捷、有效,体现了中央强化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强资金统筹的要求。地方反映,原来发放“三项补贴”前后共需发放20余次,合并后仅需一次,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农业规模经营积极性进一步调动

    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这是中央财政第一次直接安排专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惠及范围广,支持力度大,政策导向明确。在政策引导下,各地将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与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相衔接,纷纷采取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等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形式多样,机制灵活,土地托管服务、土地股份合作等模式遍地开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迅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比如,针对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围绕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为广大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支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5亿亩次,托管服务组织44万个,政策实施在发展服务型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财政金融协同支农实现重大创新

    支持适度规模经营资金通过构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了财政支农机制,放大了补贴政策效应。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共向国家农担公司和33家省级农担公司注入资本金584.8亿元,初步在全国建成上下联动、风险可控、运行有效的农担网络,累计担保项目65万个、金额2203.04亿元,农担项目户均规模33.85万元,政策效能放大3.73倍。全国农担体系平均担保费率为1%左右,远低于担保行业2%~3%的平均水平。

    总的来看,农业“三补合一”政策改革符合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大方向,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但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按照中央关于调整优化补贴方式的总体要求,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思路,进一步提高补贴的针对性、有效性。一是按照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保护挂钩的有效机制,并探索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技术补贴方式。二是用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着力支持管理规范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仓储保鲜、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进一步增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主体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继续加大农业信贷担保的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力度,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降低农业贷款融资成本。三是强化政策考核督导。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支持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安排挂钩,加强政策督导检查,及时纠正、解决各地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政策更好落实到位。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